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

  今天我其中一個組爸跟我討論了信仰與談戀愛的關係。他知道我只想選基督徒為男朋友,表達了他很多想法。

  我跟他解釋說,那個人如果沒有一樣的信仰背景,就很難真的了解我。他覺得信仰不該是種限制,如果先有不是基督徒就不能明白我們想法的假設,就會有一個本末倒置的局限。如果早已經憑這既定印象去看別人,就會對別人不公平。我明白我如果說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,其實並不能解釋得了他的問題。他說他姐姐也是堅持男朋友要是基督徒的人,姐姐堅持得讓他有點反感。其實我不知道能說甚麼讓他明白我的想法和原因。因為對我而言,我的原因真的很簡單: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;神一定有安排的對象;還有男友要是信仰上的同行者才能走得長久。可是這些對跟組爸有相同疑問的人來說,理由很不充分。果然有很多人不懂我的想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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