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0月9日 星期五

  今天靈修看了標竿人生姊妹篇。這次的主題是勇於面對過去的傷痛,以這些經歷作見證。

  我照著書上的步驟思考。想起了一些過往曾犯的罪,還有一些我再也不想記起的自己。我不得不承認我的確曾經那樣錯過,過去的自己也是自己。想起來心裡糾成一團,很不舒服。到現在還是無法原諒自己、面對自己。記得那時候真正立志跟從主,是因為在我很討厭自己的時候,靈修的經文把我的想法完全顛覆了。那時候我已經是決志過的基督徒,當然早就知道主已為我們死而贖罪。但那段可怕日子中看到祂救恩的應許,卻是如此的震撼,像從來沒有聽過救恩一樣。我討厭自己,無法對自己誠實。神卻跟我說無論我是個多糟糕的人,祂都已完全接納我。在我不接納自己的時候,祂接納我!祂叫我不要再為罪而懊惱痛恨,要把罪交祂手上放過自己。我到現在還記得我如何流淚悔恨,如何感受神的慈愛,如何感到被接納擁抱。即使我已經忘了那次靈修是哪段經文,但我永遠記得我如何被神的愛救回來。現在想起還是如此感動。

  我知道我真的不該吝嗇自己的曾經,要以此成為別人的祝福。可是在我無法對自己誠實的時候,我還是無法對別人開口坦誠分享。不接受自己的過去,怎麼能克服恐懼以此祝福別人?我還是做不到。怎麼辦?我不該一輩子逃避過去。或許我的傷口到今天還沒完全痊癒。求主讓我終有一天能放下傷痛,接受過去,為主作見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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