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很有趣。神讓我今天內看見兩次同一段經文:「我們愛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」第一次是在今天崇拜唱詩時,歌詞中這一句特別吸引我。我那時候是想:「有那麼強烈想愛其他人,想為別人付出的心,是因為神的愛。我們很想很想讓別人得到那一份愛。即使他們當時或許還不願意接受神的愛,我們就先連神愛的份也先給那些人吧~直到有一天,他們開始明白那份愛不單來自我們,還來自天上的爸爸。他們一定會懂的。所以我還是很堅持和享受這種讓別人認識神的方法。我們愛人,因為神先把祂的愛給了我們。」
第二次讀到這經文,是在塑造主生命上看到的。它把重點放在,我們愛神,因為神先愛我們。這種愛的關係不是交易。有不少基督徒提過,他們事奉是因為他們自知承受不起神的恩,要償還。但愛的關係不是債務,他們往往過一段日子就累了,也沮喪了。那份恩本來就是還不清的,執著償還當然怎樣也達不到那要求。為什麼事奉是還債,而不是種愛的方式呢?我們怎麼還恩,也還不清欠神的。我們怎麼愛神,也不及神愛我們的深。我相信神從來就不是跟我們計較這些,只是希望我們 盡 能力和愛去建立與他的關係。如果只把跟神的關係建立在報恩上,關係很容易會崩潰。所以我們也要好好注意自己事奉的心態,我們為什麼而事奉呢?我們愛神,因為我們先被神的愛所感動。而不是我們愛,因為神先讓我們虧欠了祂,不是嗎?
又回到傳福音方面,我好像還是當個行動派好了~總覺得自己在說方面沒甚麼天賦恩賜。還是用生活方式去感染別人吧!=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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